法院上一位十龄童,喊出了——我要控告我的亲生父母,十年前他们剥夺了我生的权利,将我给抛弃了。十年前是我的养母,把奄奄一息的我从汽车站的公共厕所里抱回家,辛辛苦苦把我抚养大,现在却倒过来了,养母却成了被告,请问天理何在?法院里所有的听众都愤怒了,对十龄童予以坚决的支持!电视台转播车前的记者,也发出了强烈的呼吁!这倒底是怎么回事呢——
编辑:看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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