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介绍:
穷小子叶俊想和曹金妮结婚,却被丈母娘姚凤莲反对。叶俊欲卖掉祖传的青花瓷瓶,换来好友李志锋的房子,不料被告知青花瓷瓶并非真品,而且因为忽略了一些法律条款,青花瓷瓶被骗走。得知真相的曹金妮拿起法律武器,将价值连城的青花瓷瓶要了回来。之后贪心的姚凤莲和李志锋竟实施了扑朔迷离的绑架案,两人的弟弟姚强和李志明也牵涉进来,为了不义之财,他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详细介绍:
题材类型:悬疑犯罪、伦理情感
时代背景:现代都市
故事简介
穷小子叶俊想和曹金妮结婚,却被丈母娘姚凤莲反对。叶俊欲卖掉祖传的青花瓷瓶,换来好友李志锋的房子,不料被告知青花瓷瓶并非真品,而且因为忽略了一些法律条款,青花瓷瓶被骗走。得知真相的曹金妮拿起法律武器,将价值连城的青花瓷瓶要了回来。之后贪心的姚凤莲和李志锋竟实施了扑朔迷离的绑架案,两人的弟弟姚强和李志明也牵涉进来,为了不义之财,他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亮点/卖点
本剧的投资较少,适合作为小成本的电影类型片拍摄。
悬疑性较强,剧情发展一波三折,节奏较快,能吸引观众眼球。
人物性格鲜明,李志锋和姚凤莲贪婪无度,叶俊和曹金妮勤劳踏实,对比明显,性格的差异也导致了人物最终命运的差异。
主题发人深思,人性中的贪能有多强,贪魔会让人做出怎样的行为。
人物小传
李志锋:男,30岁左右。世故圆滑,比较贪心,但看重友谊。他为了得到乾隆官窑的青花瓷瓶,用计欺骗了好友叶俊,最终一步步走向犯罪的道路。
叶 俊:男,30岁左右。勤劳善良,工厂搬运工。他的父母早逝,自己虽没啥本事,但希望让女友过上好生活,并早日和女友完婚。
曹金妮:女,26岁左右。叶俊的女友,性格倔强,但踏实本分,一心一意地爱着穷小子叶俊,还为其排忧解难。
姚凤莲:女,50岁左右。寡妇,曹金妮的母亲,泼辣势利,贪财,瞧不起穷人,最终自食其果。
李志明:男,28岁左右。李志锋的弟弟,小时候缺乏管教,导致他好吃懒做、不务正业。
彭 梅:女,28岁左右。李志锋的妻子,孕妇,她对丈夫的所作所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姚 强:男,40岁左右。姚凤莲的弟弟,有赌博的恶习。
曹金杰:男,10岁左右。曹金妮的弟弟,姚凤莲的儿子。
剧本大纲
叶俊和金妮正在租房里亲热,金妮的母亲凤莲赶到,要女儿与叶俊这穷小子分手,金妮死活不肯,情急之下叶俊说老家有个青花瓷瓶,卖掉后就能买房过好日子,凤莲半信半疑。
叶俊拿来青花瓷瓶,他的父母已去世,只留下这值钱的东西。瓷瓶的款识是“大清乾隆年制”,叶俊请开古玩店的好友志锋帮忙鉴别真假,志锋说这是清末民初时期仿造的,只值几万元。瓷瓶不够买房钱,叶俊很失望。
志锋的弟弟志明来到古玩店闹事,原来兄弟俩的母亲早年去世,从此志明不务正业,父亲李胜很不喜欢他,半年前李胜癌症临终前立下遗嘱,自己的钱财平分给两个儿子,但房子只留给志锋,志明因此心存怨恨。现在志明想来抢房子,志锋的妻子彭梅毫不示弱,志锋却心生一计。
志锋告诉叶俊,他和妻子已有房子,他想把父亲留给他的房子卖给叶俊,只收叶俊30万,希望他能一次性付清,省得背负房贷被丈母娘嫌弃。叶俊只拿得出15万,不料志锋说他挺喜欢那个瓷瓶,愿出价15万,这样叶俊就凑够30万了,叶俊高兴答应。
金妮不同意叶俊卖掉传家宝贝,彭梅知道志锋要低价卖掉房子,十分生气。
金妮向朋友借到15万,叶俊不用卖瓷瓶了。志锋虽失望,但还是把房子卖给了叶俊,叶俊看到房产证上户主名是李胜,志锋告诉叶俊,父亲只把房子留给他,还没来得及过户。叶俊说志锋还有个亲弟弟,志锋又拿出李胜的遗嘱,并把叶俊带到公证处,公证人员确认李胜只把房子留给志锋一人。
叶俊和金妮买下志锋的房子,凤莲也答应了他俩的婚事。
这天志明来找叶俊,说自己也有这房子的产权。原来志明去问了律师,房子原本是他父母的共同财产,母亲十几年前过世,当时并没有留下遗嘱,所以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属于母亲的一半房产权就平均分给了李胜、志锋和志明。虽然李胜把自己的房产权都给了志锋,但是志明仍然拥有母亲留给他的房产权。
叶俊知道了自己的疏忽,原来审核遗嘱时,光凭遗嘱文书公证的法律效力还不够,还得看遗嘱人是否处置了完全属于他自己的遗产。
叶俊想把房子退掉,志锋说他把那30万都用来进货了。晚上志锋叫来志明,暗中商讨事情。
翌日志明告诉叶俊,他愿意出售自己的房产权,但价格开到15万,叶俊说他没钱,谁料志明也打起了瓷瓶的主意。
金妮不同意用瓷瓶买下志明的房产权,志明便开始跑到叶俊那里闹事,还带来些狐朋狗友,说这家也有属于他的一份,朋友们不用拘束。
叶俊和金妮实在受不了了,只能答应出售瓷瓶,此时金妮觉得这个瓷瓶这么受欢迎,说不定就是真品呢,她觉得应该再找个专家来鉴定一下。
两人来到市里有名的古玩店,请教老师傅杨宏。等了一会,杨宏从里屋走出来,他看过青花瓷瓶后,说这确实是清末民初时期仿造的,现在价值也就几万元。
确定不是真品后,两人终于同意把瓷瓶卖给志明来换取他的房产权,双方签下了买卖合同。
金妮的舅舅姚强与志明是互相认识的赌徒,但志明不知姚强与金妮的关系。姚强见志明最近出手阔绰,醉酒聊天时得知志明没有要瓷瓶,而是把它卖给了志锋换来15万,这其中幕后主使是志锋。原来当志锋知道房子的产权还有属于弟弟的一份,便让志明去叶俊那里闹事,威逼叶俊用瓶子来换取房产权。最后志锋给了志明15万,瓷瓶便到手了。
姚强把志锋的诡计告诉金妮,金妮想起志锋和杨宏都是古玩界的朋友,而且那天杨宏鉴定瓷瓶时有些异常。金妮觉得杨宏可能隐瞒了什么,便再去古玩店找杨宏,却被告知杨宏生病在家。金妮来到杨宏家门口,被杨宏的妻子拒绝接见。
经过金妮多次请求,杨宏妻子不忍心再隐瞒。原来杨宏是因为内疚生病的,那天杨宏撒了谎,青花瓷瓶确实是真品,并且是乾隆时期的官窑,现在价值最少两百万。那日志锋正和杨宏在里屋研究古玩,谁知此时叶俊和金妮找上门,志锋发现后,便暗中让杨宏撒谎。
真相大白,叶俊找到志锋,双方争执起来,志锋坚称自己只是鉴定出现失误,即便他欺骗了叶俊,但合同已签下,叶俊是要不回瓷瓶了。
金妮觉得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她找到律师,律师认为这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因其在订立时有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最终法院判决合同可撤销,李家兄弟需归还叶俊的青花瓷瓶。
叶俊和金妮拿回了瓶子,此时凤莲来到,她要叶俊赶紧卖掉瓶子,换来两百万让金妮和丈母娘一家过上好日子,因为身为寡妇的凤莲现在没工作,还要抚养一个十岁的儿子金杰。但小两口却坚持将瓷瓶继续传下去,不会出售。双方争执不下,凤莲只好愤愤离开。
叶俊和金妮要退掉房子,他们不打算再买下志明的房产权了。两人约了志锋来到咖啡厅,此时的志锋充满歉意,他接受退房,但他已经花了15万买下志明的房产权,如果叶俊愿意住下去,他可以让叶俊慢慢还款。叶俊和金妮接受了志锋的道歉,他们觉得这房子价格还是很划算的,决定不退房了,双方重归于好。
几天后金妮带着金杰在公园玩,金杰走丢了。此时电话打来,对方说他绑架了金杰,要金妮三天内准备一百万赎金来换取金杰的性命,如发现报警,绑匪就要撕票。叶俊建议报警,但凤莲死活不肯,儿子的性命重要,她要叶俊赶快卖掉青花瓷瓶,一百万赎回金杰,剩下的钱还可以让他和金妮过上好日子。看见叶俊和金妮犹豫不决的样子,凤莲激动得晕了过去。
叶俊和金妮只好卖掉瓷瓶,叶俊找到志锋帮忙找买家。志锋见叶俊如此着急,要他说出原因,得知是金杰被绑架,三天后志锋帮助叶俊卖出了瓷瓶,叶俊拿到二百万。绑匪和叶俊约好在公园内当面交易。叶俊和金妮赶到约定的公园假山后,却发现一个男人倒在地上,此人竟是金妮的舅舅姚强。姚强苏醒过来,慌张地说金杰不见了!
凤莲不得不说出实情,原来是她策划了这起绑架案,她说服姚强和金杰一起蒙骗叶俊和金妮,为的是让叶俊出售瓷瓶换钱。不料如今金杰失踪,会不会真被绑架了?姚强回忆自己是被人从后面击打脑部才晕过去的,此时真正的绑匪打电话过来,要二百万赎金,电话那头还传来金杰的声音。虽然绑匪说发现报警就杀掉金杰,但金妮觉得这次必须报警了,谁知凤莲和姚强却极力反对,除了担心金杰的性命,还担心警察会查出他们假绑架的事情。
姚强觉得此事他负有责任,便按绑匪的要求独自带着两百万来到废弃的工厂进行交易。三小时后,仍不见姚强带着金杰回来,叶俊和金妮赶去废弃工厂,竟发现姚强倒在血泊中,二百万现金和金杰却不见踪影。
医生和警察赶到现场,经检查,姚强已身中数刀身亡。金妮给警察说了事情的经过,但保密了凤莲实施假绑架的事。
凤莲伤心欲绝,金妮问凤莲和叶俊,之前假绑架的事情还有谁知道,叶俊想起他曾被迫告诉给志锋。叶俊来到志锋家里暗中调查,志锋表现得挺正常,看不出什么异常之处。
翌日仍没有金杰的消息,而绑匪拿了二百万后也没有再打电话来勒索。凤莲的精神几乎崩溃,金妮觉得志锋还是很可疑的,毕竟他是唯一知道之前假绑架的外人,而他一直觊觎青花瓷瓶。金妮和叶俊决定悄悄观察志锋的行动。
两人来到志锋的古玩店,看到志锋关了店门,手里提着一个包,行色匆匆地走出去,叶俊和金妮赶紧跟踪他。志锋走进一个办公楼里,十几分钟后走了出来。叶俊继续跟踪志锋,金妮走进办公楼调查。
经过金妮的询问,原来志锋向信贷公司借了钱,刚才是来还款,但数目不能告知。金妮怀疑这钱就是之前叶俊卖瓷瓶拿到的二百万。此时叶俊在马路上不幸跟丢了志锋。
志锋没有回古玩店,叶俊和金妮只好赶去志锋家里,只有养胎的彭梅一人在家,彭梅说志锋外出谈生意了。叶俊打电话给志锋,叫他回来,突然志锋的电话里传来东西砸碎的声音,随后志锋就挂了电话。
这声音正是金杰弄出的,昏迷的他醒过来,听到志锋在打电话,被封住嘴的金杰只好用力踢碎一个酒瓶子……
(剩余部分请联系编剧,版权已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