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事梗概
- 作品卖点
- 作品正文
人物简介:
简要梗概:
检察官石太知执行对死刑犯陈静的临场监斩,敏锐察微,当机立断,决定停止执行。嗣后通过深入侦查,不但防止了一起错杀案而且还揭开了二十余年前的沉年冤情。
本故事是在《刑场监督》的基础上,作了大幅度増删,并重新命名,主题突出。故事场次一环紧扣一环,悬念贯穿全剧。结局令人回味。
详细梗概:(956字)
执行杀人放火案犯陈静的车队在大街上缓缓而行。这个案子的公诉人是检察官石太知,他熟知全案每一个具体的情节与证据。案犯陈静是因为反对女儿丁于与于丁恋爱,以致与于父于北山发生斗殴将其打死并纵火燬房焚尸。
按照对案件终身负责的原则,石太知主动行使刑场监督。行刑前被执行人的一句话引起了石太知高度重视,他力排众议,承担巨大压力以检察监督的身份当机立断停止执行。
嗣后他在检察长成质的支持下与刚参加工作的女大学生盛男深入发案地。在深山里他们意外的发现了一个神秘的山洞。洞内有柴草铺就的床和棉被。床上竟然有一本写着“于北山”名字的书。而且,更让人惊讶的是,在床上还发现了男人的短发与女人的长发。
夜已很深,年轻的检察官和妙龄的女大学生只能随遇而安。但他们河水井水丝毫无犯。
回市后通过血型检测,长发与陈静一致属B型而短发是A型。可案发现场认定死者于北山的血型是O型。案件更加扑朔迷离。石太知最后迫使于丁的养父现任公安局副局长的孙立成辨认出陈静就是一九五八年遭他强暴后投江自尽的于凹泽的妻子王铮。原来同在林业局工作的孙立成与于凹泽情同手足亲于兄弟,后来孙立成觊觎于凹泽的妻子王铮年轻漂亮,欲夺为己有,遂于一九五七年利用职权将于凹泽打成右派并送劳动教养三年。接着对王铮一方面以送回农村为威胁,逼迫王铮与于凹泽划清阶级界线,办理离婚手续;另一方面以转正、提干、加工资为诱惑以取得王铮对他的感恩。在春雨滂沱的一个晚上,孙立成向王铮提出非礼要求遭到严词拒绝后,露出丑恶面目对王铮实施强暴。王铮不堪受辱,在雷雨中奔出机关投河自尽。孙立成当即跪在泥泞中对天发誓从此以后要痛改前非!他回到机关私自收养了王铮的孩子,取名孙一丁。一九七八年已更名于北山的于凹泽得到改正,孙立成将抚育成人的一丁送回于北山让其父子骨肉团圆。
王铮投江后被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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