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作品已在华语剧本网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版权登记,登记号:2018-A-02677】
守法 正义 人性
简要梗概:
杨晓波决定关掉门市去投靠远在苏州的老同学范杰,未曾想这个老同学殴打、抢劫了社会混混马高飞后却诬陷他是主谋,而杨晓波将如何面对这样的危机?
详细梗概:(806字)
杨晓波在老家的镇上经营着一间简陋的摩托车修理门市,因为生意惨淡,入不敷出,杨晓波萌生了去大城市发展的念头,他听说老同学范杰在苏州混的不错,于是他不听母亲王玉兰的劝阻,执意关掉门市,远去苏州投靠范杰。
到了苏州后,范杰安排杨晓波和自己住一起,并且将他带到了某商务KTV里,原来范杰在这家KTV里与几个兄弟负责安保工作。范杰与经理沟通后将杨晓波也安排在了KTV里上班。一个月的时间里,杨晓波从最初的热血澎湃到后来的心灰意冷,他开始慢慢厌倦这样的生活,并且看穿了范杰所谓混得好的假象。当杨晓波暗地里发现范杰将自己的第一个月工资扣着不发时,他对范杰彻底失望,最后决定和范杰说出自己辞职回家的想法,范杰没有挽留他。可就在杨晓波临走前一天,不幸的事发生了,他在KTV里得罪了社会上的混混马高飞,以至被其殴打,范杰知道这件事后让杨晓波先回住处,他与吴江华等五个人趁马高飞落单时围殴了他,在此过程中范杰见财起意,他抢走了马高飞身上的黄金首饰和一部价值六千块的手机,不但如此,范杰还与其他四人通了气,称若是被警察抓了,就统一口吻说是杨晓波唆使他们去做的。后来,马高飞报了警,苏州平江区派出所副所长接到报案后亲自带民警上门将杨晓波和范杰等六人抓获,在审讯室里六个人都录了口供,可办案人员在对比了六个人的口供后发现,除了杨晓波,其他五个人的口供一致,而杨晓波的口供则对范杰等人的殴打、抢劫一事全然不知。
这件案子被提上了法庭,法庭上,杨晓波的母亲王玉兰也来到了现场,公诉人解读了整个案件的过程,他们认为杨晓波在撒谎,起诉书上说杨晓波虽然不在案发现场,但范杰等五个人的口供里均指认杨晓波是主谋,且马高飞曾殴打过杨晓波,常理上杨晓波确实有报复马高飞的动机。所有的证据都表明对杨晓波不利,杨晓波最后能否在法庭上力挽狂澜,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清白?法庭能否明察秋毫,找出范杰等人撒谎的蛛丝马迹?不管结果如何,这终将是杨晓波的人生中最大的一次考验。
免费注册 |
马上登录
阅读剧本正文
三、商业性/亮点分析
1、该剧本的故事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对观众更具说服力。
2、故事的核心思想是告诫世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3、故事节奏紧凑、不拖沓,主要矛盾突出,情节生动、鲜明。
免费注册 |
马上登录
阅读剧本正文
1、法庭 日 内
法庭内,六名戴着手铐、剃了短发的被告人站在庭审中间的被告席上。
每个被告人身后都站着两名法警。
合议庭和公诉席上,审判员和公诉人庄严肃穆,个个正襟危坐,不苟言笑。
被害人马高飞坐在公诉席旁。
旁听席上座无虚席,被告人杨晓波的母亲王玉兰坐在第一排,她焦急地看着前方。
公诉人: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晓波唆使他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抢劫他人财物,被告人范杰、吴江华、孙青、潘大伟、方金亮受杨晓波唆使,共同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起诉书宣读完毕。
审判长:下面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进行训问。
公诉人:被告人杨晓波,对于起诉书指控你的罪名,你是否有异议?
杨晓波:有!
众人的目光聚焦在杨晓波身上。
杨晓波面色凝重地看着公诉人。
(字幕:一年前)
2、摩托车修理店 日 外
杨晓波穿着满身油垢的工作服,蹲在地上正修理着摩托车。
车主站在一旁看着他。
杨晓波拧好几处螺丝,一闪身骑到摩托车上,转动钥匙发动车子。
轰隆隆的发动机声震耳欲聋。
杨晓波:可以了。
车主将修理费交给杨晓波,然后骑上摩托车离开。
杨晓波向摩托车离去的方向微笑着摆了摆手
杨晓波:慢走啊。
杨晓波走到水池边洗手。
一辆轿车缓缓从修理店门口驶过,车窗打开,一戴着墨镜的男子伸出头来。
男子:吆,杨晓波,还守着你这破修理店呐?
杨晓波向男子看去,尴尬地笑了笑。
男子不屑地回过头,关上车窗离开。
3、摩托车修理店 日 内
杨晓波躺在睡椅上,落寞地发着呆。
一台锈迹斑斑的电风扇正向杨晓波吹着风。
店里静的让人发慌,只有墙上的挂钟里传来的滴答声。
店门口往来的路人屈指可数,一辆汽车快速驶过,路上扬起一阵尘土。……
您没有登录,注册并登录后方可阅读全部公开的正文!
免费注册 | 马上登录